想请问大家
我购买了预售屋,目前也已经验屋完准备过户交屋
现在建商通知誊本面积跟合约面积有差异,建物面积是比当初的多了一点所以要找补
我们的合约关于找补的内容跟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一样
但我跟建商对于找补金额的计算方式不同,尤其是对“2%上限”的定义
建商的算法是2%是“面积差异的上限”,如建物面积30坪,多了0.8坪就只计0.6坪(2%)
我的理解是少的面积建商不可能多盖给我,多的面积我也不可能拆给建商
所以2%是“原本找补金额”的2%,如果房屋款每坪30万
那就是0.8*30=24万,2%就是24万*2%=4800
目前因为找补金额没谈拢(毕竟从4千8~18万差距太大)
建商说不付这笔钱就不交屋所以僵持在这边
想请教大家有无其他的案例或解释令之类的可以跟建商谈的筹码(?)
题外话
就我所知建商应该是依照建照图尺寸盖的,所以面积是用墙心计算
地政那边测量似乎是用构造外缘去算,所以登记誊本的面积比当初合约面积来的大
因为我曾反应我这户如果有多那是不是其他户有少,建商则回我说全部每户都有多
理论上建商没有多盖根本没有亏,还咬定说面积增加了我有赚到总不能让建商赔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