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小孩,
想帮40岁外甥出头期款,
买北屯10年左右三房中古屋,
他自住一间房间,另外两房间由他出租及管理。
贷款由姨甥共同负担,他一个月负担1万,其余由我支付。
房子登记给外甥,但我会做抵押设定。
我过世之后,房子就留给他。
(抵押设定会随自然死亡而自动消失吗?我的法定继承人就是他妈妈。而我姐没有房子。)
如果中途他想要卖,则依出资比例分配。
外甥的收入不高,年收不到50万。
我可以当保证人,提高他的贷款额度吗?但我自己并没有从事薪转的工作了,信用可以看资产(有两房)吗?
北屯三房10年中古屋大约1300~1400万,可以再等等吗?还是现在就可入手?我观察的几个物件,开价有松动下修。
想听听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