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492460167 (aaaaa)》之铭言:
: 事情是这样的
: 家里有一间台北市公寓顶加房子,民国90几年时买的,房子是67年就盖好,当时买的时
候
: 就有5楼顶加了(隔成3房+1厕所),近期柯P说明年开始顶加不能修缮,所以想说那赶
快
: 把屋顶漏水处理一下,因为也没申请室内装修许可证,可能因为吵到楼下邻居,所以就
检
: 举我们,其实也不知道是不是检举顶加,还是检举装修。
: 后来建管处的人就来拍照存证,然后发正式公文来说我们顶加隔了3间不合规,也将相
关
: 讯息上传网络,并副本给检举人跟拆除大队,打电话去建管处问,他们是说他们的工作
已
: 结束,剩下看要怎么处理(只能隔成2间)或整层拆掉,要由拆除大队认定并结案。
: 想请教的点有2个。
: 第一:因为当初建管处来拍照时,家里因为只有老人在,看到有人就放他进来,其实是
不
: 是可以以没搜索证为由,不让他进到屋内,自然也不会知道顶加隔成几房,就没后续问
题
: 。
: 第二:台北市违建这么多,我这是84年前就盖好的既存违建,也没危及公共安全,是不
是
: 就只是拍照列管,基本上也不会真的有拆除大队的来跟我们联络(因为收到公文快一个
月
: ),也没有什么后续有人跟我们联络。
建管处的人已经告诉你怎么做了,
顶加最多只能隔成两个单元,
所以你就是把一间隔间墙拆了,
变成大一点的一房一厅或两间套房,
自己找工班来做一做,
拍照给单位说已经自行拆除为符合规定,
就可以结案了。
如果你觉得等拆除大队有未知问题和担心受怕,
不如自己做来交差,至少是依照你规划,
破坏性也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