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预售屋-付款程序-海钜

楼主: C3X ( )   2022-07-03 13:08:02
想请问一下
我们跟建商的合约
第八条大略是说买方按照附表约定之各期工程完工后
接获建商通知七日内完成付款……
各期付款应间隔20日以上….
附表从上到下
订金-
签约金-
结构工程款-
使照费用-(实价登录上查到的定型化契约的附表没这项)
金融机构贷款-
交屋保留款
第九条为贷款约定
其9-1不贷款选项
内容大致是说接获建商通知对保后如不欲贷款需于7日内缴交一半的预定贷款金额….
就我们这边的理解
第九条的启动时间应为第八条附表中使照费用支付后的20日之后
才能启动贷款项目,
此时贷款事项中有一对保程序需要执行,
此时9-1项才有其意义
但现在连使照都还没取得
而建商的讲法是
只要他们通知对保就启用9-1条
不用管时间顺序
(说那个附表没有顺序的意思)
并要求进行付款
想请问究竟怎样才是正常的?
作者: ibdla (ibdla)   2022-07-03 19:33:00
建商怕你跳票,所以会先把你压着对保,实际上也不是开始缴房贷,只是先写好资料等使照下来银行才会开始走后面的程序使照没下来之前银行不可能拨款的,银行不可能去扛这个风险
楼主: C3X ( )   2022-07-03 19:46:00
不是 我们不贷款 根本不做对保跟房贷没关系变成使照没下来就叫我们缴交不贷款要付的款项
作者: ibdla (ibdla)   2022-07-03 21:21:00
你先假装要对保,这样建商就不会要求你先付款了?
楼主: C3X ( )   2022-07-04 00:26:00
对保有费用…主要是合约根本不那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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