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eshitaka (武)》之铭言:
: 请问,买房时建商的合约里有写一条,不得做为宫庙八大行业等使用(不过只约束第一
手
: 而已,第二手无法约束),请问,这条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还是只是写好看的?
: 房子没有管委会,就一般透天,有任何法律效力吗?
: 谢谢。
还是原po我,想问大家这件事,是因为,建商在最后一户的时候代销卖给了要开宫庙的,
但是建商是否清楚买房有无开宫庙我真的不清楚,但只要是住户每一户都有签署这样的合
约,所以我真的想破头,有无可赶走宫庙的办法?
因为这种合约到底有无法律效力,我还真的不清楚,不然买方为何视这条合约无感这样?
还是开宫庙了。
我可否向建商求偿?(很怕我们建商很会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