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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教授照过来!暗夜闪灯一整夜 一贯道屋主崩溃:卖房也没人要
一名曾姓民众向《苹果新闻网》投诉,指2年前搬进彰化县大村乡一处社区,因顶楼设佛
堂,引起对面担任大学教授的邻居不满,竟装设闪灯等物品报复。由于闪灯是连续发出亮
光、频率比路口的闪黄灯还高,有时甚至连三更半夜也闪个不停,探照灯则是24小时开启
,加上反光镜、面具和符咒,让一家人生活饱受困扰与不安,四处投诉都无效,找房仲想
卖房也卖不出去,“真的是身心俱疲!”
曾先生说,他花了近千万元买下该栋4楼透天厝,并在2019年2月带着妻儿搬进来,本以为
这里环境清幽,能与家人一起在这里安居乐业,不料却遇到对门邻居不友善对待,2楼及4
楼女儿墙贴了约20张符咒,2楼除了探照灯还有人脸面具与符咒,晚上看到都会吓一跳。
至于4楼则是装设反光镜及闪灯,闪灯是不定时开启,开启时会放出耀眼的白色闪光,由
于闪光频率极高、相当刺眼,甚至曾从晚上持续闪到白天,让一家人饱受困扰与不安。
曾先生表示,对面男屋主曾任大学兼任助理教授,女屋主则是现任大学教授,夫妻均年约
50岁;因为他信仰一贯道,在2019年2月20于顶楼安座佛堂后,2月底就发现对面邻居开始
装监视器,接着符咒、面具、反光镜、探照灯陆续出现,去年底甚至连闪灯都出笼。
他找来管委会等跟对方沟通,对方只表示,因为他们家的佛堂让家人生病、不平安,也不
愿意撤掉这些物品,并要求曾男必须在顶楼落地窗全装上黑色隔热纸,让他们不会看到佛
堂。
曾先生说,因为跟邻居沟通无效,2年来,只能拉上窗帘过日子,期间也想过,干脆把房
子卖掉搬走,2度找来房仲评估,但房仲看到对面邻居的房子怪异外观,都是摇摇头说,
这样卖不到好价钱;期间也找过里长、议员、县府人员来处理,但一直无法解决问题。
曾先生不解说,虽然自己是一贯道,偶而初一、十五会有亲友来顶楼以鲜花素果拜拜,但
也没有制造过噪音或让邻居困扰,自己已释出一切善意,甚至送水果等,希望邻居将这些
怪异的装置撤除,却始终无法如愿。
《苹果》昨(23)日晚间前往曾家对面该户按门铃,门内有人走动却不愿出面回应。当地
中东里里长曹炎权说,他曾经致电该住户,屋主表示,因为曾男家佛堂对着他们,已造成
家人身体不好,所以才装设闪灯、反光镜等物品,虽然转达曾家希望撤下这些物品的要求
,但遭到拒绝。
曹炎权说,他向住户表示,宗教信仰是个人自由,不可能因为信仰一贯道影响别人家庭或
身体健康,不能妨害别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但该屋主只是沉默,他将再找适当时机,让双
方坐下来好好谈,以平衡双方观念落差。
民俗专家蒲庆峰表示,一般住家顶楼设佛堂并不会影响对面邻居运势或身体健康,反而装
设反光镜、闪灯、符咒等对着对面的佛堂,是对神佛的不敬,对装设的人会有不好影响,
闪灯与反光镜等也会影响对面住户生活作息,造成邻居困扰。
律师郑懿瀛指出,看起来双方均各有主张,但宗教信仰和风水符箓,均属个人主观感受,
除非有影响他人的权利,否则难以以法律约束。
不过,反光镜和闪光灯若确实严重影响他人之生活起居,依民法第793条的规定:“土地
所有人于他人之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气、臭气、烟气、热气、灰屑、喧
嚣、振动及其他与此相类者侵入时,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轻微,或按土地形状、地方习惯
,认为相当者,不在此限。”可以起诉请求除去该侵害。如果有造成精神损害,可以依民
法侵权行为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房价损失部分,恐怕无法责由对造赔偿。(地方中心
邓惠珍、孙英哲/彰化报导)
心得:
如果不是真人现身,我真难以相信大学教授会说家人生病,是因为邻居家有佛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