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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文、王钧生/综合报导】今年受惠台商资金回流且利率新低,预售屋市场热络,行
政院消保处昨配合《民法》规定,修正“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3项内容,包含土地与公共设施持分分配、停车位面积计算及建材禁用炉碴,内政部将于
今日公告、明年元旦上路。其中最大改革的预售屋停车位不分配土地持分,业界多表赞同
,“跟现行实务影响不大,好处是避免日后都更争议。”
行政院昨核定的3大重点修正,其一是依《民法》第799条第4项规定,各区分所有权人可
分配土地及共有部分应以“专有部分”面积比例计算,而公寓大厦“专有部分”包含主建
物(客厅、卧室等)及附属建物(阳台等),“共有部分”则为停车空间、门厅、走道、
楼梯等,因此将预售屋买卖契约中的停车位做“约定专用”,即设定专用使用权给买方,
等于停车位买再多,也无法分配到更多土地持分。
消保处解释,过去有建商对于多买车位的买家就多分点土地持分,结果发生购买不同坪数
、却能取得一样的土地持分,导致30至50年后若建案进行都更,造成住户争执土地持分多
的原因。
旧制可分0.5~1坪
瑞普莱坊市场研究暨顾问部总监黄舒卫表示,简单讲就是车位应登记在共有部分,土地持
分则按专有部分分配,即所谓的法定车位,并无太大争议。由于过去很多老屋都更碰到地
下室全登记在建商或没登记,造成分配权利价值的争议,此次修正可改善这种情况。
圣扬开发总经理陈正哲表示,停车位分为法定、增设及奖励车位3种名目,但对于预售屋
销售及价格差别都不大,誊本登记都归在“共有部分”,不过以往车位坪数的土地持分约
可分配到0.5至1坪,此次改变后将不会再有,但本来就不会有人特别计算车位所占土地坪
数,所以对市场及销售不构成影响。
至于对未来预售车位价格是否有影响?陈正哲认为,车位价格来自需求,而非土地持分,
且现在建案多采固定配比,所以并不会影响车位价格。
建材禁用炼钢炉碴
修正的第2点则是地下层停车位面积计算方式,即车位登记于“共有部分”,且应将“其
他项目”的面积扣除后,才能正确计算停车位面积。而上述两项契约内容若不符规定,且
建商不改正,可依《消保法》56条之1要求限改,若不改开罚3至50万元,可按次开罚。
第3点修正为禁用“电弧炉炼钢炉碴”,并增列“检测方法”及“合格判定标准”相关规
定,民众若买到“炉碴屋”,可向建商解约或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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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满重要的新闻
不过,停车位没有土地持分单纯算
共用面积之后,买车位的住户算
公设比时可能会差很多了
不知道板上有没有专家可以讲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