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房产登记问题,想请问目前即将结婚上网爬文过以下,房子怎么登记才不会加重税
额呢?谢谢
财政部所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认定标准”第2条中,该条文把个
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属供自住使用者,定义出三种条件:一、房屋无出租使用。 二、供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合计三户以内
目前男方名下两房无贷款,自住及男方家人自住。
即将买第三房预售屋,预计投资用,核贷过户时间会在婚后(2023年),另外有可能再买
第四房自住使用。
第三房及第四房不知道能不能登记在男方或女方身上?
女方有一房投资用尚未核贷,核贷过户时间因为不确定,可能算在婚前也可能婚后(2021
年),预计投资用。
而预计婚后(3-5年后)女方会再买一房,给女方家人自住。女方第二房还能登记在自己
吗?
不知道ㄧ人能有几间房子?结婚后又能几间?
超过之后会加重税额吗?加重又是如何计算?
因为大部分都还是自住,只有两房是预计投资用,应该是都会出租,不知道很多版上的包
租公包租婆是怎么做的?
因为都是自己赚钱付的,登记在他人名下怕还是会有风险,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套吗?
有版大为了减税登记在别人或家人身上吗?
如果有怎样才能避免风险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