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问一下
“一开始女方是打算全出,产权归女方,但我跟我家人认为,产权应互相持有”
如果女方都可以全出,不需要贷款,又何必去贷款只为了让两人持有,尤其又是女方父母
给的婚前财产。
※ 引述《haker520 (骇客我爱你)》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
: 跟女友稳定交往中
: 因为女方最近在看房
: 最近也议价完成,这星期日要签约
: 女方年收入约90,男方收入约70
: 一开始女方是打算全出,产权归女方
: 但我跟我家人认为,产权应互相持有
: 故目前规划是头期跟贷款皆平分,新成屋房价910,头期双方父母支应各200,共400
: 但因为尚未结婚,故考量到贷款及持有的问题
: 上网查了一下婚前买房的讯息及贷款,建议用预告登记似乎是比较好的做法
: 因为女友的收入比我高,应该会由她贷款,所以房子会登记在她名下(所有权人),而我
是
: 预告登记人,
: 几个问题如下:
: (1)婚前买房,预告登记是否对双方比较保障的做法
: (2)双方父母出的头期,各200万的金额是否构成赠与的条件?
: (3)婚后,预告登记是否就失效,变成夫妻共有?
: (4)已完成预告登记,但因故其他因素而后来没有结婚,但已付的头期跟贷款是否就按
照
: 比例拿回?
: (5)以后万一用房子抵押贷款,是否有问题或银行不会给贷
: 有请版上有经验的各位解惑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