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身为一个代书, 给自售成交的一点建议
1.最好是自己找代书, 对方坚持要找代书就走双代书制
这大概是基本中的基本, 自售的风险本来就高
如果又用对方的代书, 谁知道对方的代书是真代书还是假代书
又或是否心怀不轨想联手诈骗, 详见新闻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80011
其实可以的话, 我甚至建议你找个认识的仲介
最好有经纪人执照的帮你看一下
包个红包或是付个1%, 叫他帮忙做个不动产说明书比较安心
2.请找合格代书, 顺便查询对方代书是否合格
http://resim.land.moi.gov.tw/Agent/iamqry_11
另外请弄清楚, 双代书制也不是包山包海的保证
只是对交易安全比较有保证
换句话说, 也就是保证起码钱付出去拿的到房子
拿不到房子, 对方也拿不到(全部的)钱
也就是过户流程有人帮你盯着而已
至于拿到的房子是否有违建, 漏水, 凶宅海砂屋等等
或是权状面积跟591看到的不一样
这些代书通通不保证
代书也才收你一两万多而已, 没有包山包海
3.请做履保, 死都要坚持
履保也要收钱, 另外履保也不是绝对安全
偶有新闻详见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24/1745840.htm
但是有履保, 至少提高了"很大"的安全性
光是这一点就该坚持, 特别是买方
履保最主要是万一发生状况
资金可以暂时"冻结"在帐户里
注意, 不是把钱退回买方帐户, 是冻结在履保帐户
冻结指的是双方都不能动, 等打完官司确定判决才能解冻
但对双方而言, 冻结至少好过一方卷款潜逃
4.买方不要答应屋主事先动用履保款
因为钱一旦先从履保帐户出去
就"不在"履保保证范围内
5.屋主不要答应先借屋装修
因为万一发生纠纷
屋主拿不到钱, 买方却可以继续占用房屋
对屋主相当不利
6.签约当下, 请屋主签现况说明书
https://pip.moi.gov.tw/V3/g/scrg0301.aspx
前面有提到, 代书不保证凶宅辐射海砂屋等等瑕疵
又没有仲介帮你调查
屋主10个有9个一定讲现况交屋
买方唯一自保方式, 就是叫屋主签现况说明书
加减多一些保障, 比没有好
先写到这边, 有时间再继续补充
另外买卖契约书通常是依权状面积记载
也就是用平方公尺
不信你去看内政部的成屋契约书范本
https://pip.moi.gov.tw/V3/g/scrg0301.aspx
建物的部分仅列平方公尺
我也直接说为什么买卖契约书不写坪数, 而是写平方公尺
(除非特殊要求)
(1)权状, 誊本本身就有公示力跟公信力
土地法 第 43 条 依本法所为之登记,有绝对效力。
照登记的权状跟誊本写绝对万无一失, 政府机关都是用平方公尺
反倒是代书如果自以为聪明在那边换算坪数再加减
万一有出入, 代书就自己负责
(2)小数点进位问题
因为政府都是写平方公尺
在换算的时候, 都是自己乘0.3025去换算坪
那会有小数点问题, 通常四舍五入取到两位
但有时候会遇到一个状况, 主建物, 附属建物,车位等
换算成坪数以后再加总, 跟总面积直接乘0.3025变坪数的数字竟然对不上
这就是因为前面个别四舍五入过的问题
所以代书不会主动换算坪数
免得自找麻烦
要是我也顶多简单口头带一下坪数过去
压在契约书上, 万一有人吵这个无聊的问题
最后还不是自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