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20-06-12 03:33:09地上权太种多了
设定地上权还有一种是当初政府专案住宅
只有卖建物没有卖土地,每户都分割独立买卖
另一种是bot还是整标地上权
建商盖好用卖使用全方式出售
产权在建商名下,你是使用权证明
这是建商跟政府合约到就是要还
另外如果建商倒闭整体建物是会被法拍的
只是非常难拍
以上两种其实都还是有破解方式,附近相有非国有地
建筑时一起请照,建物压在私有地上,这时政府就无法收回
不过呢???
其实政府有对台北101等表示出
年限到建物不拆除,地上权合约部分的建物
重新在拍卖住户的可能用议价部分给个金额
重新在卖回,给另一个期限.....
※ 引述《touchBB (CK)》之铭言:
: 有人有买地上权的案子吗
: 一般都是市价的4折
中间还是要缴地租
最爽的是老地上权
当初跟政府租地兴建或是建管前建物
基本上政府只能在建物消灭后收回
建物还在能修就永远收地租
政府要卖地还有优先权
很多这类建物。一旦欠缴政府发生强制拆建物,土地就能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