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012505 (USD666666666)
2020-05-27 17:01:52各位前辈好
家中目前继承一笔建物权利1/2 以及地上权
地上权有备注我方姓氏派下免租
原建物是一层砖造建筑 现况变成两层铁皮屋
另外持分 由三兄弟持有 各1/6
目前其中一人居住在那
想请问原建物消失
是不是代表这张权状就跟壁纸一样
只能请求地上权的补偿而已吗?
谢谢各位
作者:
happyptt (happy)
2020-05-27 17:05:00你这太深了,这版大都键盘专家,回答不了你,我也是
作者: ppp00003 (杀人魔) 2020-05-27 17:12:00
键盘侠不负责任说:地上物灭失,地上权也同时消灭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0-05-27 17:20:00建物消失要去做变更登记
作者:
r30035 (小鬃毛)
2020-05-27 17:21:00不专业回答:建物灭失 是建物所有权消失 看灭失原因可以主张侵权等等不过建物灭失跟地上权本身没有关系 地上权是地上权,跟所有权不同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0-05-27 17:23:00我猜你是指老屋,以前的房子没有建物登记权状,是附属在土地上的因为年代旧远,残值低到不会出税单,所以也从来不会注意到老屋的权状长怎样这部份你去地方税务机关调资料就知道了
建物灭失是一种事实,土地所有权人还能代位申请建物灭失登记咧!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0-05-27 18:36:00那就如你所说,只能走赔偿了…先不论地上权租约这件事既然继承的时候已经列举了这1/2权利,代表可以单方面主张继承时这张权状还是有效的,只是房子被偷拆了(没做任何登记变更)新的铁皮屋如没登记,根本也撑不上权利持分这件事查证的方式就是看这铁皮屋有没有门牌号码,可以追溯到他何时登记的
地上权不会因为建物灭失而当然消灭,但土地所有权人可能可以主张地上权成立目的不存在请求终止地上权(参民法833-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