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林小姐请进~~

楼主: rpg1510 (八分之三)   2020-04-17 14:12:19
※ 引述《tamacugi (哥吉拉)》之铭言:
: 其实这个状况,仲介要追索仲介费的话
: 应该是去找卖方
: 毕竟卖方有签售屋委托书,白纸黑字把权利义务写得很清楚
: 相对买方只是找仲介看看房子,没有签署文件
: 找卖方追偿才是正解
: 如果签专任约,就一定追索的到
: 签一般约,因为本身就容忍有一屋二卖的状况
: 所以比较难追讨,但也不是完全没办法
不管是专任约还是一般约
都有“3个月内屋主不得和仲介带看过的客户私下成交”的规定
不过遗憾的是:业务的怒火,永远都是小于店东和品牌形象
实务上每家仲介店头,每年都会遇到1~3个私下成交的案例
但除了那种店头业绩差到
就差那一单,不然公司下个月就会活不下去
才会积极去跟买方或卖方,走法律途径求偿服务费
店东都会拼命压业务的怒火,最后几乎都是不了了之
业务只不过是赚比较多的劳工,一样是消费者至上的悲催服务业
买方卖方都一样啦,都是想利用仲介
什么事后的口头道歉都是多余的
真的觉得抱歉的话,怎么不包红包给带看的业务呢?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4-17 14:15:00
北部背叛获利太高了...当一次垃圾省50万起跳。一堆垃圾人拼看看
作者: newsph (要学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20-04-17 14:17:00
我好奇一个 同一社区可能有类似物件两三件在卖看A物件没看B 私下和B屋主交易不知道有没有法源依据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0-04-17 14:21:00
问题买卖双方不见得知道对方的仲介是谁 你也没法证明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0-04-17 14:29:00
省50万给小孩用 不会很垃圾啦 XD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20-04-17 14:30:00
靠资讯不透明赚钱,资讯被别人知道了,赚不到钱,不知道为什么要把气出在别人身上?
作者: jamo (hi)   2020-04-17 14:33:00
资讯很透明,你当初干嘛进仲介店头,干嘛打仲介电话?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0-04-17 14:35:00
互利共生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4-17 14:39:00
该出门找房子、找看看小红单囉。我们要靠自己找房子绝对不问人不查别人架的网站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0-04-17 14:41:00
问题不在怎么写 而是你有没有证据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20-04-17 14:44:00
我有说资讯很透明?不然仲仲就把你知道的资讯拿来卖钱啊,看网站要钱,带看要钱,反正需要仲仲服务就要钱啦,一切市场决定啊,讲那么多有什么用?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20-04-17 15:02:00
其实仲介在这种情况下相对弱势,我是有点同情...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20-04-17 15:16:00
资讯不透明才能赚,不过这CASE跟资讯不透明没什么关系除了本文但书外其实毫无箝制方法不管哪一种仲介都要小心这样的买卖方如果跳过仲介是没关系的话,签个屁合约讲难听点买方透过仲介节省了不知道多少时间
作者: sanji0319 (爱睡觉的鱼)   2020-04-19 01:28:00
没下斡旋留个资,怎么能举证买方看过房子?全台湾林小姐那么多,这才是没法吉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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