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房仲恶意骚扰及拖欠钥匙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02:21
原文43
刚好手上有永庆的斡旋单、和卖屋委托没丢
趁这个机会仔细读了一下
也跟各位分享一下未来应该怎么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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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单上说
https://imgur.com/a/JN6qu8s
"若立书人及其配偶、二等亲内之亲属于卖方委托期间届满后两个月内,
就上开房地与卖方成交时,视为永庆房屋已完成居间仲介之义务,
立书人仍应给付委托承买价款百分之一为服务报酬。"
翻译: 在原po这case中,买方已经违约,必须支付1%给永庆。
再来,销售委托契约书上说
https://imgur.com/a/SKuYLYu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视为乙方已完成居间仲介之义务,甲方仍应支付
委托销售价百分之四服务报酬...
(3)委托期间内、委托期间届满或契约终止后两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曾经
介绍之客户或其配偶、二等亲内之亲属成交时。"
翻译: 在原po这case中,卖方已经违约,必须支付4%给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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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上,从卖方的角度,不见得知道买方是谁,长什么样子
以原po状况为例,他若没看过买方的长相,也没看过买方的姓名
就有可能接受其他仲介一个违约的交易。
也就是说,从卖方的角度,大型仲介会看,
第一、你这个客户有没有必要得罪,若你跟仲介互动良好,
就有可能是可长久经营的客源,不需要因小失大。
第二、对于买方在不同仲介重复下斡,你知不知情。
来决定要不要找你的麻烦。
当然,原po这位仲介的行为本身不妥当
但这并不能掩盖各方违约的事实
且退一万步说,
https://reurl.cc/X6Llz3
若原po与仲介在电话中或Line、短信任一方式同意成交的话
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不以书面为必要,口头亦可,
依民法第153条规定,只要双方对于买卖之意思表示一致,
双方就成立买卖契约。
这个说法并不是一两个人在说而已,只是通常仲介不会真的踩这么硬。
说真的,
永庆和信义比起大部分加盟店
都是相对重视客户关系和品牌形象
有时候仲介的怒火是会被店长压下去的
若今天主角从永请换成另一家加盟店
原po和买方会不会被求偿还是一个问号。
以上是综合我手上的资料和我的经验
希望可以帮到未来购屋的人
看屋尽量看没关系
没有听说过哪家仲介会硬到只是带看
你跟别人成交就要求偿的
但是下斡呢,就一定要谨慎
合约就是合约
你再怎么觉得不合理
大家都是大人了 就要有合约精神
作者: FinanceBrain (heaven)   2020-04-16 00:11:00
卖方不认识买方,仲介也没介绍买方给卖方,这条不算违约啊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13:00
介绍是说介绍屋子给买方 不是介绍买方给卖方..又不是婚友社...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16 00:15:00
本件是一般约 非专约 且原原po似乎没提到买方有无签斡旋书 搞不好买方根本没跟永庆签斡旋书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16:00
我贴的那张是一般约委托喔~若没签斡旋当然就比较没话说 不过..有收的机率应该是高不然照原po说法 在那边议价议半天 要是议完买方不买岂不是威信扫地 更不得卖方信任
作者: FinanceBrain (heaven)   2020-04-16 00:17:00
第三条指的是人啊,“甲方与乙方曾经介绍之客户”;意思是私下签约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18:00
ok 不管是把甲方的房子介绍给乙方,或是把乙方介绍给甲方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16 00:20:00
那一条是在避免卖方与买方私下交易吧 买方透过其他仲介成交 不会有那个问题的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20:00
在这个case显然两者都有做到,不然是要把甲方拉出来跟乙方见个面,打个招呼然后散开,才算介绍吗XDq135 其实成交就是成交 没有在分什么透过还是不透过仲介今天所有的不动产买卖契约书第一页都只有名列甲乙双方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16 00:22:00
没关系 大大开心就好 我没意见 不过这个是有法院判决的 大大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查查看
作者: s359999 (gototai)   2020-04-16 00:23:00
专业洗白文! 但还是中仲角度出发!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24:00
刚好我手上也看过一个法院判决 买方败诉 所以我才敢分享不过这种事情最后结果确实有可能差异很大 看各方态度决定q大 没有反驳你的意思 大家讨论一下罢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16 00:26:00
买方败诉 但卖方没事啊 呵
作者: FinanceBrain (heaven)   2020-04-16 00:27:00
卖方没事啊..你不是应该举例卖方违约嘛?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27:00
本来仲介就会决定他要两边都告 还是只告一方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16 00:27:00
大家开心讨论法律问题啦 反驳也没关系的 互相漏气求进步嘛 呵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28:00
当然也有卖方有事的判决阿...卖方知情还故意卖的大有人在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16 00:29:00
若本例买方未签斡旋书 应该也不会有事的
作者: FinanceBrain (heaven)   2020-04-16 00:29:00
卖方有事你也讲了,卖方知情还卖啊,从原文得知是不知情的,所以推理第三条无违约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30:00
第3条没有说到他要知情或不知情 不知情只是仲介方会轻放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16 00:30:00
本例卖方似乎是不知道两家仲介的买方是同一人吧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31:00
ok这样 他知不知道说真的 我们无从猜起 或许他看过斡旋单看到上面的名字了 然后去信义又看到一样的名字 还是签了又或许他真的不知情我想重点还是摆在未来怎样做不会违约 这样就好
作者: FinanceBrain (heaven)   2020-04-16 00:33:00
所以你认为他是签过斡旋单知情,又跟信义成交而违约,这样犯第三条是有可能的啊当卖方怎么可能只找一家仲介?有看过大盘商只找一家中盘商出货?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34:00
所以我说 实务上 他有可能犯阿 但他若不知情仲介通常不会对他怎样阿但这个case说真的 都是文字叙述 细节谁知道我只能就法条来看 是有对他不利的解释空间的但我想我也不是仲介方的辩护律师 也不觉得仲介的行为好也不用把我当犯人这样审XD 我只是希望可以分享一些讯息让未来打算双下斡的人要更小心一点
作者: FinanceBrain (heaven)   2020-04-16 00:38:00
没事的,只是找出症结点而已,就是这么好玩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38:00
:)
作者: FinanceBrain (heaven)   2020-04-16 00:39:00
_法律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00:40:00
说真的大部分的买卖合约/斡旋单/委托书 都是多少有漏洞的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4-16 00:56:00
说真的 法律是很好玩的 呵呵
作者: a53332777 (fafiwazu)   2020-04-16 00:58:00
153适用的前提是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缔约的方式时
作者: FF14 (太十四)   2020-04-16 07:55:00
关于不动产的各种契约,其实许多法律都有规定契约内容解释必须对客户有利
作者: njpbjp6 (N J)   2020-04-16 08:38:00
你的翻译完全是错的你知道吗?你若不是来带风向就是完全觉得自己认知是对的,这样是要讨论什么?你都认定屋主有签斡旋单了,然后还讲一堆有的没的干嘛?我告诉你啦,如果屋主有签名根本不用讨论了啦,屋主透过信x成交,永x不会少拿一毛钱的啦。就是拿不到钱永x的仲介才搞那么多事好吗。
作者: qqq7840 (于在天上飞)   2020-04-16 09:16:00
这铁定告不赢的,黄色自己经营输绿色,自己检讨成长就好了。在那边崩溃
作者: ZhouGongJin (ZhouYu)   2020-04-16 10:43:00
买卖买到没有仁义,究竟是坏仲仲太多?还是自私的买方养出来的,QQ
楼主: Nubybee (Nubybee)   2020-04-16 11:02:00
njp你误会了 屋主不用回签斡旋 他签委托就已经同意那条款不过没关系 就当是错的吧 呵呵 希望以后大家小心点就好
作者: exmartin   2020-04-16 22:20:00
这个大前提上面 屋主在斡旋单上面签名QQ 才会成立诶今天如果后续变成 不卖给信义 转卖给永庆 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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