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如下:
某地主持有北市大安区40年老房,已持有20年,
(1)若今年卖出老房,不适用房地合一税(入手时间在104年(含)以前),
而适用旧制,须缴纳[房屋评定现值约80万x北市税率42%]= 33.6万。
(2)若今年都更,后年卖出新房,则适用房地合一税,
须缴纳[(房地售出价5000万-房地取得成本1850万-土地涨幅1100万)x税率15%]= 307万。
就算以自住(满六年)优惠来计算,也要缴165万。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到,如果卖房,缴的税大涨近10倍,
本来老房子有金身保护(入手时间在104年(含)以前),
结果新房子金身破裂(因为都更),导致栽进了房地合一税。
目前碰到的建商,往往不会说明太多税的事情,
等到地主在都更后卖屋收到税单时,才恍然大悟,不可不慎!
重建Q&A
https://bit.ly/2EITTuG
注:除了以上,另外要缴土增税(都更视同"卖地换屋"),但都更减免100%、危老减免40%
。 日后再出售时,都更减免40%、危老不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