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惽?)》之铭言:
: 阿政府就是希望大家租屋阿.
: 大家租屋,钱才会拿出来消费.
: 所以政府搞了不可以买的公宅,又搞了包租代管.
: 可惜某花内阁大脑有问题,不敢拉抬房东的保障.
: 所以搞了半天,效力还是有限,大家还是要买房.
: 今天问题是出在房东没有保障,所以房东自己设出租门槛...
: 你怎样修改租屋定型化契约都没用的拉...
: 房客不缴租无法立刻赶她出门+公权力追讨房租.
: 房子被破坏无法公权力立刻追讨修缮费.
: 房客自杀在房子里,没有公权力去保障房东追讨赔偿金.
: 或是说也许有公权力,但是你"每一件事情"都要给人家拖两三年.
: 今天才去吃了一间不良债转移的物件.
: 也就是前前一手欠钱.之后房子被债权人取得.
: 结果房子债权人105年取得所有权,后来还申请强制搬迁,直到今年三月才把前前屋主赶
走.
: 你看...你光要赶走别人就花了三年.
: 我X你娘台湾司法的效率有够低落.
: 一个漏水官司可以打两年还没结案.
: 你他妈的谁信任你政府?
: 阿你台湾政府的效能那么烂.
: 你就不要怪一般非专业包租公的房东..
: 看到7x岁以上不租,没正当工作不租,抽菸不租,宠物不租...
: 不然动不动就要在那边浩两三年,谁有那么多美国时间?
: 老房东70岁,靠房租过生活,租到一个不付租金的,那老房东这两年不就喝西北风??
: 你看本版大家最爱讲的德国....他是怎样同时保障房东和房客的.
: so...某花内阁就是典型没出社会,满脑子论文和理论.
: 搞不清楚马路上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 但是不管某花内阁是怎样念书念到变成书呆子.
: 整个政府,还是希望大多数人就租屋.
: 然后把钱拿出来消费...
: 对,政府就是希望你把钱花掉,
: 不要存款,不要买房子,尤其不要留给小孩...XD
: 这样经济才会兴盛,台湾GDP才会上升,政府才会发大财..
: 而要是今天,大家都不买房,都是租屋.
: 那就会走入欧美国家大都市的格局.
: 房子在少数人手上,大多数人租屋.
: (欧美很多自有率高都是非都市区域,而整个大都市甚至整个"郡"内部,自有率就低很多.
: 就像大家最爱讲他不炒房的德国..自有率特别低..XD
: 而其实,这些世界级大都市的房子,其实全都是典型投资产品.
: 买卖价格看他出租投报率和利率和持有成本的关系.
: 买家也很多都是买来出租,置产为主.
: 而目前,我们政府就是希望台湾往这个"先进国家"的格局迈进..XD
: 当然,现在整个不动产局面也确实是往这个方向在变化就是了.
: 主要都市中,更少数人拥有更多的房子.
我同意司法程序不是很快
但如果是单纯租约到期或者是房客没缴房租你要赶他,大概半年就够了
因为民法规定如果租赁物是房屋必须欠租达两个月才能终止契约
事实上租赁专法也是这样规定,所以,不是一欠租你就能赶他
一般来说,你等两个月他没缴,别搞东搞西就直接递状起诉
通常一个月左右法院会通知你们调解,若调解不成下次就开庭
通常开庭只要租客承认有欠租的事实,讲不出个所以然
很多法官直接就会定宣判期日,一般而言两周内
之所以大家会觉得要走一审二审三审才能执行
是因为你们都不知道可以起诉时要求请法院宣告假执行
法官判决的时候会说你供多少担保就可以假执行(先强制执行的意思)
当然也会给对方反担保免假执行的机会
但对方钱放在法院,若最后败诉,你可以求偿,从担保金拿回
但大部分欠租又不搬的人就是要耍赖而已 没看过去反担保的
所以房东收到一审判决书就可以直接去声请强制执行,把租客赶出去
就算执行处收到,安排看现场、定期执行这些每次都隔一个多月
从欠租开始到执行,只要房东积极一点,不要浪费时间在说服他、调解不成又续调
你就是很硬,欠租不搬就告,调解不成就不调,直接诉讼
从你起诉到他搬,半年其实可以搞定
屋主会觉得拖,通常都是不愿走诉讼或找专业人士
每个程序都自己来,又不懂,就会觉得痛苦,好像很久
至于你说,那有租赁专法,还是我走公证就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这依然是错误的观念,因为公证书也只是形式审查有没有具备公证书所定的要件
简单来说,执行处不会也不能去认定房客是否有实质欠租、转租之类违约的情况
所以公证法可以直接强制执行的情况,其实只有租约到期他不搬一种
并不是一般人想的只要去公证就可以飞天遁地
而对没有财产的人,事实上你走诉讼程序最后除了轰他走
那些损失你也要不回来
所以啦,不管法律怎么修,一般房东还是会选房客
虽然我觉得CECA大让我获益良多
但讲白的,你说国外都市的投资客他出租不选房客?
真的有办法解决穷人租屋的问题吗?我不觉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