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版友关于农地买卖及增值税相关的问题,
在此之前先叙述一下个人碰到的状况
祖父有一片连着七百多坪(细切五块)的有路农地,上面有共同设定一些银行贷款,
家门不幸,某位叔辈背地哄骗年老祖父以祖父名义用农地贷高额二胎并夺去使用。
祖父积蓄被利息耗尽,只能卖地处理全部负债。目前情况
因为农地上绑着二胎,仲介们知道急用所以带来的买家出价都不太合理
(仅公告地价稍高,实价登录至少1.5~2倍以上)
我了解情况后,帮忙想办法协助处理。
查资料后知道农地符合农业使用不课增值税,有个思路不知是否可行?
因为农地实际价值是够高的(当然农地不好卖),只是因为急用被压价,
考量个人经济状况后,
我们晚辈若贷款以现行买家出价(稍高公告价)与祖父购买农地帮助处理债务
除去债务后再慢慢卖,最终卖出的差价再设定个信托供祖父养老(以免后续再被哄骗)
这样考虑主要,1.亲戚间利益关系处理不好容易被说话、2.祖父容易受叔辈利用
想请问
1.这方法是否可行?或更好的办法,其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额外花费及法规吗?
2.所谓农地农业使用证明,不课增值税,在农地转手后有什么时间的规定吗
3.之前爬文的时候,有看到版友的一篇相关说明文
http://chioushyhlong.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html
想请教,所谓农业使用是怎么定义,祖父本身是农民,且目前农地也都有农作
若转手后,农地依然让祖父使用,是否仍符合规定
4.这方面的规定及运作能找哪些人或机关询问吗 (感觉找房仲也不太对)
对房地买卖不够熟悉,很多资讯都是上网查的,
若有认知错误,麻烦版上好心版友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