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重建后的选屋规则?

楼主: suwy (Hank)   2019-10-30 11:32:46
请教版上先进,
从一些合建契约中,最常看到的是“价值分配”,
就是把地主的"应分配权利"换算成金额,
再把新房的每层每户订个售价表,
然后给地主选择,选完后多退少补。
照这种方法,地主要选几楼都可以吧,
如果建商限制地主“只能从一楼由下往上开始选”,是不是一种额外的限制?
同理,在选车位时,
如果建商限制地主“只能从B4由下往上开始选”,是否也是额外的限制?
作者: Linerange (Linerange)   2019-10-30 12:12:00
看合约条款选屋怎么订,常见的就是原本店面位一定配回店面,再来就是权力金额高的先挑,条款看清楚再签补充一点,未选屋的金额,退回是否会全额退也要看清楚,我有看过会打折的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9-10-30 12:14:00
选配原则跟优先权可以写在事业计画上没写的话,争议比较大,但如果合理还是有机会告赢
作者: Anyotw (Yoman)   2019-10-30 12:43:00
就磋商结果而已,没有惯例这件事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19-10-30 15:54:00
?你不是这行的专业吗?是你要帮我们解惑才对吧按字面意思只能从一楼由下往上开始选,不就是没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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