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一楼挑高六米, 登记土地7.02坪
主建物一楼21.84坪, 主建物楼中楼增建5.84坪,
阳台面积2.5坪, 公设12.67坪
权状面积上述四项加起来是42.55坪, 公设比29.8%
问题是
1.建商是以42.55坪计算价格,楼中楼坪物虽有登记,
但单价和一楼一样或应该较便宜?
2.楼中楼增建纳入权状公设比也要近30%? 若拿掉公设比更高, 合理吗?
3.如果把楼中楼坪数扣掉, (21.84+2.5)/0.7=34.78 一楼的坪数
楼上一坪大约40万, 如果以35坪来看是1400万
这间大楼一楼卖2300万会不会太贵? 2300万/42.55=54万
合理价大约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