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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日籍小夫妻本来为了双语学区及优良生活品质而购买天母公寓,
岂料入住后才发现是海砂屋,让他们连睡觉都怕被掉落的水泥砸伤。
专家建议,若有发现是海砂屋,可依民法规定向原屋主主张出卖人需负瑕疵担保责任,
要求解约或减少价金,如仲介违反调查义务,亦可请求仲介退还仲介费及损害赔偿,
程序上并可透过“消费者服务中心”与“调解委员会”进行协调,
若均无法解决,则需透过诉讼为自身争取权益。
根据三立新闻报导,台北市天母一名消费者投诉,
与日籍丈夫透过永庆房屋看中一户天母公寓,
看屋隔天仲介就以很多人询问此房为由,催促赶快付订签约,
更在签约过程中,要求消费者签署放弃氯离子含量检测及相关权益的“增补契约书”;
消费者因不熟悉高氯离子建物为何,但仲介及其团队均称只是个数据并无意义,
没想到入住不到一星期开始漏水,请水电工维修拆除天花板后,
赫然发现阳台、天花板,水泥剥落、钢筋外露严重,
更被请来的台北市结构技师公会技师研判为海砂屋。
针对该案例成交后,发现房屋有漏水甚至是海砂屋的问题,消费者该如何为自己主张权益?
专家表示,买方可依据《民法》规定向卖方主张“出卖人需负瑕疵担保责任”,
依法请求解约或请求减少价金,即当出卖人将房屋交给买方时,
不能有效用、品质减损,或价值减损的瑕疵,而漏水屋、海砂屋属效用、品质减损,
海砂屋更可能有严重价值减损,前屋主必须赔偿买方。
又仲介业者如就屋况瑕疵调查有疏失或故意隐瞒情况,
买方可要求仲介业者亦应负赔偿责任。
台北市建筑管理工程处更在今年4月公告,
目前台北市公告列管“须拆除重建”的海砂屋,计有49件,约2365户。
建管处针对当中515户无正当理由仍持续使用之建筑物,
均依法裁罚所有权人5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并得连续处罚,
藉以督促社区住户早日整合重建意愿,尽速拆除重建。
消保官建议,当消费者发生购屋纠纷时,
可找各区公所的“调解委员会”或向法院声请调解。
若消费者是经仲介而购屋,可先透过购屋买卖的仲介进行协调,
也可找各地方政府的“消费者服务中心”进行申诉,以加速纠纷的处理。
心得:
永庆这个也太恶质...
除了调解之外,消费者应该已经可以开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