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日房子的管委会已由建商移交给管委会,管委费与共用电费都已改为住户支付。
在这种状况下,建商仍在大厅的某区桌椅做销售房子的行为,请问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
先谢谢各位指教!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N)
2018-07-07 15:16:00管委会跟他要租金啊违法很难界定啦,桌子移动一下就解了不如谈判要些好处
楼主: edithsky (飞飞飞) 2019-07-07 15:22:00
负担租金应该合理吧?但是不知道其他的大楼对于这种状况是会接受,还是要租金呢
作者:
IS0987 (FQ)
2019-07-07 15:33:00你们管委会怎么讲呢?你这问没啥意思,看看你们社区能不能接受,有的人要钱有的人不要
楼主: edithsky (飞飞飞) 2019-07-07 15:44:00
因为我们的大楼通讯群组有建商,所以想先了解作法
作者:
IS0987 (FQ)
2019-07-07 15:49:00我是觉得拿钱实际啦~再说建商再卖也卖不了多久了,到时候会丢给附近的仲仲去卖就闪了(剩下没几间)
作者:
kutkin ( )
2019-07-07 16:11:00他卖掉对你们才是有利的
作者:
jerrry (jerry)
2019-07-07 16:31:00让它赶快卖比较好
余屋不赶快卖掉,最后这社区也是被名嘴和空空拿来酸的
作者:
qazse000 (qazse000)
2019-07-07 17:15:00他还有余屋 所以依法不是也要缴管理费?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9-07-07 18:07:00哪有什么不合法,法是你们管委会自己订定的
作者:
Nightu05 (Tiffany)
2019-07-07 18:18:00建商的话我可以接受。卖完是好事吧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19-07-07 22:24:00刁难建商结果自己社区房价狂掉,傻的,两边好来好往,互相配合才是对彼此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