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我为屋主自售,
另也有委托房仲ABC共三间,开价600万,底价500万。
问题1:若有买方出价超过底价500万,
是否交易就成立。
若是,那岂不是会有一屋多卖的情形!?
叙述场景:我已与A仲介成交,是故通知另两家仲介房子已售出。
结果B仲介拿了一张更早前的达底标出价单来,
并告诉我交易已成立,那我岂不是揹上一屋多卖的黑锅。
问题2:若是有已带看过的买方之二等亲内之亲属隐瞒此关系
私下跑来跟我交易成功,而屋主本人也无
从得知此买方为其亲属(因根本没看过,不认识)
那么屋主是否需负责赔偿私下交易的仲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