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卖房法律问题两问

楼主: peanuts24 (最爱是妳~小宝贝)   2019-03-20 04:51:53
场景:我为屋主自售,
另也有委托房仲ABC共三间,开价600万,底价500万。
问题1:若有买方出价超过底价500万,
是否交易就成立。
若是,那岂不是会有一屋多卖的情形!?
叙述场景:我已与A仲介成交,是故通知另两家仲介房子已售出。
结果B仲介拿了一张更早前的达底标出价单来,
并告诉我交易已成立,那我岂不是揹上一屋多卖的黑锅。
问题2:若是有已带看过的买方之二等亲内之亲属隐瞒此关系
私下跑来跟我交易成功,而屋主本人也无
从得知此买方为其亲属(因根本没看过,不认识)
那么屋主是否需负责赔偿私下交易的仲介费。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3-20 05:10:00
1) 仍须屋主决定。以往认为专约达底就成交,但法院不认同2) 是,但仲介举证不易。
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2019-03-20 08:52:00
真心觉得屋主永远想拿更多契变达底,并载明仲介可斡旋转定金,也没用屋主觉得可以卖更多,死都不出来签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9-03-20 10:24:00
仲介收斡旋如果你同意就转订金,你要签名收到钱才算,不是仲介说收到多少就成立。法律基本上不会罚善意第三人。不过如果不是通过仲介或是已看过的买方他怎么会知道你的卖屋消息呢?喔喔,你有自售,那就比较没关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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