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找房仲“竟买到凶宅”疑对方隐瞒 怒告诈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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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林先生,跟妻子努力存钱9年,好不容易存到200万,想买下人生第一间房,
特地找上知名连锁房仲帮忙,事前主张不要法拍屋,也不想买到凶宅,
仲介推荐他们一间永和的民宅,但签约后才惊觉,
民国92年曾有民众,在这个地址烧炭身亡。
林先生主张解约,但房仲、屋主却置之不理,气得他,提告对方涉嫌诈欺、背信。
对此,遭指控的连锁房仲回应,屋主并不知情、不认为这是凶宅,将静待司法调查结果。
投诉人林先生:
“(仲介)没有很积极,要帮我们处理问题,然后我觉得说我们透过这个仲介,
非常恶劣然后很差劲。”
跟妻子努力存钱9年200万,林先生好无奈,
去年7月找连锁房屋仲介业者,对方推荐“总价960万”,位在永和的民宅,
夫妻2周后决定签约,头期款跟仲介费都缴了,但是...
投诉人林先生:“(仲介)再三强调跟我们,他们都有做好邻里调查,确定不是凶宅,
我们一到去那栋大楼12楼,一去12楼直接问主委,这栋房子有问题吗,
主委就直接说这间房子就是凶宅。”
记者陈韵涵:“实际来到现场观察,林先生当时签约的房子,
就位在捷运永安市场站附近,而(林先生)他也提供,一张消防局的公文,
证明说当时这个地址,在民国92年曾经发生过,非自然死亡案例。”
6楼曾经是旅馆,民国92年黄姓男子在603房内烧炭自杀身亡,
尽管投诉人购买的是“6楼之1”但律师说,仍属于凶宅,林先生立刻要求解约!
投诉人林先生:“(仲介)回答非常恶劣,他说只要对方卖方呢不签名,
我们就是无法处理,我说那我的两百万呢,那我还要接下来,因为我不要继续付钱了,
我接下来还会有利息钱呢。”
林先生寄了存证信函,但房仲退了“仲介费”就再也不理会,
气得林先生提告仲介涉嫌诈欺、背信!其他律师说,即使返还仲介费用,仍难逃法律责任!
律师周武荣:“就算仲介退还佣金,,他所构成的诈欺或背信罪,还是必须要责任。”
对此连锁仲介集团回应,销售前有尽调查责任,没有异常。
曾陪同投诉人到警局查证,并非置之不理,强调屋主不知情,也不认为是凶宅,
一切静待司法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