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是分别持有房屋持分的亲戚(非二等亲内)。
房屋现况是A在居住。
双方想把产权处理好。
目前A与B已有初步共识:
B所持有之持分以低于公告现值卖给A。
但因A资金没那么多,双方暂定由A先付给B一笔头期款后,再分期支付。
待2~3年后支付一定比例款项后,房屋再行过户。
并预计至代书处签订相关契约,契约也会明定双方违约罚则。
想请问
(1)因网络上搜寻,没找到类似的案例可参考。
这样的契约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吗?
(2)代书是B找的,爬文看最保险的做法,好像是A也请一位代书,让代书对代书。
但考量费用金额较高,目前的想法是,A先与B及其代书拟好契约后。
A再额外请另一位代书确认契约有无不公平处。
请问有其他更推荐的作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