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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解读买屋实坪?虚坪?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时间:2019-01-06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买卖交易是双方物的交换,有物
有权有交易的价值,但如何等价等值的交换却是难题,买卖争议与纠发通常发生在于不公
平与不对等价值的互易。预售屋买卖制度是台湾特有的不动产交易型态,它的产生要从
1970年第一家代销公司7天即完销的传奇说起,它打开了台湾预售屋制度近50年的发展。
这样的销售制度是一个经济社会演化下的产物,当时的时空背景市场资金短缺,预售屋消
费者可以分期付款、建设公司随着工程进度进帐,所以有了这个分期履约的交易制度,它
随着经济蓬勃兴起,但这几十年来也出现很多问题,包括不少因建商财务危机而成为烂尾
楼,契约争议或缴了自备款、工程款卷款的状况,还有近10年以来一直争论不休的实坪与
虚坪的议题,买屋应该在乎的是登记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效益?在法规变来变去之下,消
费者还是应该在订约前清楚了解自己买的标的内容是什么,以确保交易权益。
专有、共有的使用权益大不同
台北市地政局指出,按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条所定义,公寓大厦是指得区分为数部分之
建物及其基地,而该建物区分所有后可各别有其专有部分,并按专有应有部分之权利,分
享共用部分,全区共同事务则应召集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依照规定建物原则上专有专
用,例外可约定共用;而共有则共用,例外可约定专用。(图1)
一、专有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