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屋主需动履保还二胎才过户?

楼主: ntcbeyes (喜来(L))   2018-11-25 14:51:23
大家好最近小妹家中老人买了一户房,
屋主及房仲表示需先动用履保的一百万还二胎才能过户,因为屋主急需用钱。
小妹爬了文感觉不要让屋主动用比较保险,
但家母已经签了一张“其他约定事项”的条文:
“买方已知卖方有私人设定”
“买卖双方同意,于交屋时买卖总价扣除银行贷款、私人借款并涂销产权无误时,请履保
公司将剩余结余款汇至卖方代理人提供之帐户”
家母已签字盖手印。
请问该条文是否为同意动履保?(小妹就字面上看是无)
究竟是否该让他动履保?还是继续坚持不让他动?
就买卖房屋而言这情况是否常见呢?
此事一直到最后我们才被告知,家母已失眠多日还请各位前辈提点,万分感谢!
作者: typhoonghi (小康)   2018-11-25 15:36:00
二胎是如此没错啊~你看是哪家履保公司?有的很细心处理
作者: h49072002 (酱汁呢)   2018-11-25 16:50:00
很正常
作者: magickevin (快乐是种天赋)   2018-11-25 16:51:00
看有没有买便宜,通常这种有私设案件都是便宜但是买方担一些风险,你的特约只是因为卖方欠太多债他要入到他人帐户,看到这条我反而觉得危险,等等还了二胎房子刚好被查封就滴尿了,要还也是ok,1.房子先过到你名下,2.仲介说没问题叫他压本票连带担保
作者: KYOLONG ( 给人一次机会)   2018-11-26 09:34:00
楼上的都不讲重点的哦?重点就是钱不让她动能过户吗?不能妳是不是就必须要让她动用?而且二胎都已经事先告知你们了!!
作者: magickevin (快乐是种天赋)   2018-11-26 13:39:00
要动就先过户阿,除非有做预告登记,不然有什么不行,事先告知有二胎,跟买方要负责出钱才能涂销也差太远了这件摆明仲介故意藏到现在才要凹买方担风险出钱,不然这些事签约的时候代书就应该协调好了不然仲介店拿钱出来涂多省事,案件一两个月就跑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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