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第一次购屋,有许多不懂的地方
想请教前辈们该如何应对
签约时发生的状况,卖方说要把热水器拆走
当下我与太太不想因为一具热水器而争辩,所以答应了。
(签约当时已经凌晨一点
过了几天房仲打来通知说,基于卫生问题
卖方会把马桶盖拆走,(免治马桶盖)
当下没想太多也口头答应了。
后来去查询查知道免治马桶盖原来不便宜阿。
这次房仲又打来,说卖方要求他要把厕所抽风机也带走,(他说他自己花钱装比较贵的
因为他搬到新的地方有需要用到,
这次我们就没答应了,请房仲与卖方协调。
今天房仲回复给我,卖方坚持要带走,并告知合约上并没有注记这是附赠设备。
房仲自己要贴钱装一个原本建商附的厕所抽风机给我。但我在感觉上已经很不好了,所以
我不想,我该如何与卖方应对?
另外卖方在合约上的附赠设备,我可以拒收吗?
请教各位前辈该如何阻止卖方将免治马桶盖、抽风机带走。
感谢各位。
另外房屋位于11楼,当初他在装潢时,把逃生设备拆了。这可以请他装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