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很多大大都分享过台湾的租屋法律多矛盾
想要保障弱势租客,却让弱势租客更难承租房子
导致屋主宁愿空房也不要冒风险出租,空屋率超高
为了解决弱势居住正义,政府在带头盖社会住宅,花费好几十亿百亿
结果精美的社会住宅租金和出租率说明一切
询问过很多宁愿空着也不出租的朋友,得到的答案只有一个
遇到坏房客的风险是他们不能承受的,太耗费心力
但是真的很想出租补贴家用,
假设是一个公务人员,百大企业员工,国营事业,大专院校教职等等等
就算降租甚至加上家具粉刷都会把房子租出去!!
所以得出一个结论,房客方面:给我便宜又好的房子!!
房东方面:给我稳定又爱惜房屋的租客,钱多钱少不是问题!!
政府方面:居住率上升,空屋率下降,人人开心
如果由政府出面承租空屋当起二房东,并且辅导房东报税,整修房屋
房东因为租客是各地政府,可以非常稳定收到租金,将以低于市价行情出租给政府
甚至签订长期租约都没有问题,又稳定又安全的出租房子谁不喜欢?
再者无论时弱势房客或正常房客,都可以借由政府租屋网申请租屋,并领取相关补助
将来发生相关租屋问题欠缴房租,破坏房屋,改建转租等等等
皆由政府单位介入辅导,或以强制公权力进行处理,拿回来后在租给下一任房客
这个想法我觉得政府一定考虑过,但是有我们看不到的盲点
也许还有改进的地方,请版上大大一起讨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