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版上各位前辈
我刚买房并已签约,但最近去验屋时发现
原有之抛光石英砖有约1/2的比例敲打时会出现空心声及震动,接缝也出现裂痕
目前评估应该需要全部更换
看了合约是规定当发现楼地板及地壁砖出现异常状况时
应由卖方委请厂商评估修缮及负担费用
因为是第一次买房,所以不确定这种状况是否能算异常?
也因为是自住,花了不少积蓄才买了心中理想的房子
当时觉得屋况还不错,结果清空后才发现原来还要更换地板,又新增了一笔支出
所以想问问版上前辈
这种状况我是可以主张原屋主按损坏的比例负担部分修缮费用,还是只能自已吞了?
先谢谢大家抽空看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