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面上已经几乎没有连带保证人这件事
几乎都是剩“一般”保证人
一般保证人意味着:
当借款人主债务无法偿付时
优先执行“借款人”,执行到一干二净,完全无法抵付该笔债务时
才能去找一般保证人
借款人名下有房子,就处理房子
抵押权大于所有债权,所以银行找这种抵押品来处理最快
就算他过户过掉,抱歉没用哦
当初设定债务时的债务人跟义务人可是那个借款人
抵押权时间优先于妳之后的过户时间
还是可以执行房子!!
再来,倘若不幸房子执行完后,
无法全额清偿该笔债务
那就会去执行该借款人名下其他财产/收入....等
除非她再也不在有薪资转账、劳保、等公司上班
永远只做领现金的职务,例如:
酒店啦,路边摊啦等等
执行不到任何其他财产、薪资
才有可能去找那个一般保证人
不然一般主债务最多就是影响保人的信用
如果主债务有问题,就是保人的从债务也会有问题
至于未婚夫妻做不做保哦....
哎呀,那就不是这个版的主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