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转载非新闻网站之新闻,否则视为广告处理,内文须包含新闻作者及日期)
(如连结太长,请爱用https://goo.gl/缩网址)
内文:
中央社2017年4月7日
(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 7日电)房地合一新制去年上路,但仍有不少民众不熟悉申报规
定,导致有短、漏报情况发生。国税局整理 8种房地合一课税新制未申报情形,提醒近期
有做不动产交易的民众注意。
国税局表示,去年1月1日以后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后取得、且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的
房地,于去年1月1日以后出售, 除符合免申报条件外,应于完成移转登记日的次日起算
30日内申报缴纳售屋所得税。为协助纳税义务人正确申报,整理新制房地合一未申报常见
情形如下:
一、因不熟悉房地合一新制申报规定,误认该笔所得仍应并入综合所得总额,于次年 5月
办理结算申报,导致未依规定申报。二、因房地交易亏损,误认该笔交易因无所得而无须
申报,导致未依规定申报。三、以为交易日及取得日是签订买卖契约日,因此误认其交易
房地不属新制课征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
四、误以为交换之房地不属新制课征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五、房地合一新制实施前后
,陆续取得同地号的土地持分,或取得不同地号的土地后合并,去年出售时仅出售部分土
地持分,误认不属新制课征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六、误以为因自地自建、合建分屋或
合建分售等情形出售的房地,如同奢侈税规定免税,而误认此类情形不属新制课征范围,
致未依规定申报。
七、自行认定交易农地属免申报范围,却无法检附农地农用证明及免课征土地增值税证明
,而误认此类情形不属新制课征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八、二亲等买卖案件有给付价金
,但误以为已申报赠与税即不属新制课征范围,致未依规定申报。
国税局呼吁,民众如有交易上述类型的不动产,请记得向户籍所在地稽征机关办理申报。
如已逾申报期限,在稽征机关调查前补办申报者,得依税捐稽征法规定免予处罚。
1060408
连结:
http://bit.ly/2oM0G0p
其他:
一堆毛 原来自地自建与赔钱卖屋 都要申报唷 为啥前者要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