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地上权宅GG了 “全栋转租或出售”

楼主: shrekchang (拥抱数位生活)   2016-11-21 20:53:19
似乎部份大大还满看好永信这个高雄R5地上权案子会成功? 会百分百完销?
姑且不论承租期是肆拾年丶伍拾年或柒拾年,
以近年台湾的搬迁、都更争议新闻来想,
承租期一到,难保届时永信R5四五百户住户撕约毁信,拒绝搬迁还屋还地,
占地为王,以死相逼政府妥协给他们无限期居住下去,要不就狮子大开口要搬迁(补助)费

若真如此,那不就把同样生活在五甲公园周边,却花高价购屋的人(沐林、哲林、祥城..
这几案子)当"潘仔"? 更把政府玩弄于掌心间
作者: Tosca (hi)   2016-11-21 20:55:00
七十年后的事了你担心这么多@@ 中间都足够发生两次大地震然后这种地上权几乎可以笃定到期就是续约 接着都更七十年到就干脆全部重盖 重新计算七十年而且你说潘仔也太好笑了 地上权住宅再来要卖很困难所以不要想说人家占便宜 你要想想人家以后很难卖XD
作者: a10141013 (FlyBall)   2016-11-21 20:58:00
你想太多了 一次签50年租约 等到期屋龄至少都50了
作者: Tosca (hi)   2016-11-21 20:58:00
话说永信地上权我会看好是因为建商拼了 让买方贷八成原本地上全都只能贷六成而已 七成极限了 永信给你八成然后那个地点就是靠近捷运R5 外面就是最热闹的五甲路中山路过个桥又到梦时代 又有国小国中高中学区完整所以那边要出租完全不是问题 你贷八成买来出租都有利可图缺点就是卖不掉XD 所以想收租的确实可以考虑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6-11-21 21:13:00
我只怕它变成第二个诺贝尔
作者: Tosca (hi)   2016-11-21 21:17:00
采光比诺贝尔好太多了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6-11-21 21:25:00
诺贝尔的问题 采光其实算后半段的问题而已这间我也去看过两三次了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6-11-21 23:36:00
十全路无地上权什么都没有都可以吵,可想R5未来等同永久权只是如同T大讲的,转卖价格只会越来越低..
作者: edison901 (Turismo)   2016-11-22 08:15:00
贷款利率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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