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土地与建筑物的权状, 哪个重要?

楼主: sxsx (大地)   2016-11-19 20:52:37
请问各位大大,我要去申请地价税自用住宅时,
发现遗失所有土地权状和“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
因为房子登记是母亲的,
不知道由小弟作为委托人是否可以代为前去地政处办理?
我看过去年的地价税单,税率是千分之十,如果改用自家住宅,应该是千分之二吧?所以
才想要去修改看看。
请问土地与建筑物的权状都要带去地政处办吗?
两张权状那个比较重要?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6-11-19 21:21:00
过户给我就不用缴了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6-11-19 21:29:00
去办遗失登记啊
作者: Mooretomato (浩呆番茄)   2016-11-19 21:34:00
办自用请去税捐处,非地政业务。权状不见去地政事务所办书状补给登记,公告三十天才可补发
作者: evilbubble (噜拉拉)   2016-11-19 21:42:00
我去税捐稽征处帮我妈办理自用住宅,从A换到B,证件都不需要,申请单给他后,会给一个纸条,通知等新税单收到后再去缴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1-19 22:23:00
承办自用住宅用地税率的地价税的单位是税捐处或地方税务局之类的单位。附“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影本就行了。有些甚至不必附,真搞不清楚的话,到地政事务所申请土地及建物登记誊本,照上面资料填写,然后附上誊本也行的。总之,你可以问一下土地所在地的税捐处或地方税务局。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众生 引渡使者)   2016-11-19 22:41:00
你爸跟你妈只能办ㄧ户,如果办过就要择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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