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vershot (信义小鲁)》之铭言:
: T大您好~我是仲仲
: 以一个仲仲的角度和您报告.....
: 没有屋主在这样谈的啦囧
: 斡旋是因为房子不是仲介的,仲介需要“买方的价格依据”去找屋主请屋主同意
: “见纸如见人,作为一个洽谈的基础”
: 但今天房子本来就是屋主的,你也是可以决定的买方
: 双方都在现场了,对于价格若有共识,就直接签约了,没有人在斡旋的....
谁说的....
我今天看完想买,屋主开价 1000 万
明天叫我表哥去看,口头出价 500 万失败
后天叫我大姨去看,口头出价 600 万失败
大后天叫我三姑妈去看,口头出价 700 万失败
...
...
...
最后连襟测出来屋主底价 820 愿意卖,之后立马放鸟
底价测出来,之后不就要杀要剐随便我了吗
不知道你是随便说还是真不知道,在房地产界,
"无法举证的口头承诺"有多么的无效~
房地产买卖
只要有价差出现每个人都可以讲话不算话
有些人甚至还不用价差出现就可以睁眼说瞎话
仲介,屋主,买方,全部都一个样
所以我觉得屋主卖屋,最少房子已经在那边给你看了
买方口头出价,拿出一点证明是合理的
如果真不想给钱,按比例原则给屋主一张存款余额证明
或者去年纳税纪录也合理吧
我想拿出这种东西,再出价屋主应该也没话说
但有多少买方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