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合理耶
使用者付费
应该要取消仲介费制度
不然仲介都被说收取高额仲介费
应该要做多少事付多少钱
屋主卖房子
房仲做广告1张DM就多少钱
带看一次屋主要付给仲介多少钱
买方看房子看一次也要付多少钱给仲介
买房有寻屋需求就付钱给房仲寻屋,有类似条件的要买就打给买方
谈价钱再另外付钱,不管有没有成交,买方都要付钱
当然屋主看到买方价钱不满意,要买方加
就付钱给房仲去叫买方加,不管有没有加到要卖的数字都要付钱
成交签约再付文书跟行政作业费
这样如何呢???
※ 引述《GrimBlue (冷蓝)》之铭言:
: 上个月在 591 看到一间屋主自售,
: 里面把自己房子的优缺点写得很清楚,
: 价格也还算合理,
: 因为它也有附实价登录的图,
: 妙的是屋主加了一条,
: 若要带看,一次收新台币 500 元,
: 请打电话先问清楚再决定。
: 我还跑去附近的房仲问那一间,
: 值班的仲介跟我说,对啊,
: 大家都有看到,
: 没有人会付 500 元去看房子的啦!
: 结果,现在在 591 上已经看不到了!
: 难道....成交了?
: 还是....不卖了?
: 真的很好奇。
: 想请问这是一种新型态的屋主自售方法吗?
: 似乎也不错,反正出门带看一趟就 500 元,
: 管他是不是仲介。
: 这位屋主先生如果您有在看这个版,
: 能不能站内信告诉我,
: 房子的结局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