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今天买中古屋而且有履约保证,
以下是我爬文之后, 对于实际交易流程的推理,
想请大家检视我的认知有无正确, 谢谢:
当买方申请房贷通过, 银行必需等房子过户给买方之后才能拨款, 但是卖方担心
办完过户之后, 买方将此款据为己有, 落得房财两失的下场, 所以会请买方在确
定银行核贷通过之后, 开立一张和剩余未付金额(应该是完税款加交屋款)相当的
本票给代书保管, 卖方才会办理过户.
后来我在内政部的成屋买卖契约范本, 看到买方可以不签本票的可能性, 条文如下
"第六条 贷款处理之二
买方应于交付完税款前 ...... 并依下列方式择一处理
一、签订拨款委托书,授权 ......
二、由__通知双方会同领款交付。但买方应于 ......之本票"
假如我选择签订拨款委托书 (http://goo.gl/fxKzlY), 在文件中已经指明拨下来
的款项将先用于偿还屋主尚未缴清的贷款, 剩余的部分再拨入履保专户, 如此一
来, 贷款的去向有获得保障, 买方就不需要开立本票作担保了, 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