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没盖健身房 建商判赔523万
2012年交屋 告到现在才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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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哲民╱台北报导】
新北市新店“碧潭捷市”社区住户,指控建商汉翔建设当初售屋广告声称,
会提供空中花园、交谊厅、健身房等公设,交屋后却发现四项公设都没盖,
屋顶仅有四面高墙提告索赔。
辩无义务提供公设
汉翔辩称,公设未列入售屋合约,但台北地院认定住户深信有公设才购屋,
日前判汉翔应赔五百二十三万元,可上诉。
住户指出,汉翔广告宣称,会盖环景空中花园,还有交谊厅、健身房与棋艺
室等公设,但二○一二年交屋后,这些公设都落空,屋顶仅四面高约九公尺
的墙壁,住户联名提告索赔九百八十六万元市价损失。汉翔辩称,售屋合约
中未列入公设项目,公设充其量仅属“免费赠送”的美化环境设施,建商并
无义务非得提供。
鉴定减损社区价值
北院认为,汉翔在广告中强调“到顶楼空中花园,可轻松以三百六十度环景
视野,享受碧潭绿波与五峰山美景”,另配3D示意图,法官认为汉翔与住
户签约时,对“空中花园”未做其他约定,有义务施作完成。
但因社区管委会事后曾发函汉翔,拒绝补盖空中花园,法官因此认定汉翔免
对此部分赔偿,但经鉴定认交谊厅等公设跳票使社区价值减损,判汉翔须赔
二十九名住户共五百二十三万元。
提告住户的律师昨表示,部分住户认为判赔金额偏低,仍在评估是否上诉。
汉翔建设昨联系不上。
推 flylee:按香港新预售屋法,建商可能会被判七年监禁 05/04 13:09
→ flylee:在台湾则是 .. 重罚 XX 元 05/0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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