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先进早安
小弟在上个月,透过信义房屋买了一户中古公寓
原本房仲给我看的委托书,关于屋况的部分如下
可见第九点关于渗漏水或壁癌部分
房仲当场表示虽曾经漏水,但前屋主已经修缮过,故又改为没有漏水
然而在交屋后没多久,却在厨房的天花板孔洞发现有渗水滴漏的情形
照片的孔洞下方
量虽很少,但的确是会滴下来
来现场看的师父,表示应是楼上住户的水管有破或防水没做好
因信义有半年的漏水保固,所以连络房仲协助处理
结果楼上的住户态度十分强硬,跟房仲说他们厨房有装修过
不可能有漏水的情形,也不让师父进去勘查
在这边想请教各位先进
1.关于漏水部分,万一信义无法在半年内解决这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
2.因为漏水,造成我原本预定的翻修工程延宕开工,期间因为这样我多付的
房租(目前租房中)是否可要求信义负担?
3.虽然委托书言明已修缮,但看起来是没修缮好,
前屋主这样算是隐瞒漏水情形吗?如果是的话,是否可向他求偿?
感谢大家的回答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