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atrat (想念的声音)
2016-05-31 02:05:47各位专业的乡民,请教大家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事务,如下:
我现在是卖方的人头,可是整个交易事件我这个人头都没有出面签约。
背景情况条例化:
1, 两年多前,我是买方人头,成交价登录是560万,结果是凶宅。
2, 这投资客利用我这人头资历,超贷690万(当时我的印鉴证明在投资客手上),
当时也把我的户籍地迁到这个凶宅的地址。
3, 两年多后(就是现在),投资客跟我说:凶宅要卖掉了,可是我这人头要我不用出面
也不用本人准备任何证件。
(原来是这个投资客一直太有自信手上拥有我那个印鉴证明,所以一直叫我不用出面)
4, 后来本人坚持得知,买方成交价是700万(两年前是超贷690万)。
重点来了:投资客要实价登录的价位竟然是1060万。
换句话说,实价课税是我这人头要承担500万的。
5, 所幸,我这人头是在最近迁移户籍地与身分证都更换过。
换句话说,投资客手上的印鉴证明是无法使用的。
也就是我这人头不交出印鉴证明,这个交易是无法顺利成交的。
6, 非常夸张的一点,投资客是代表买方代理人(买方本人没有亲自出面),
而卖方的签字竟然是接这个凶宅case的仲介亲笔代牵
(这个部分,在我这人头本人还没交出印鉴证明且并未授权之前,
我可以告这行为是伪造文书吧?)
回复[brigand]:投资客同时也是仲介。
现在投资客想要这样子解决,帮我这位苦主看看他的方法是否对我有保障:
投资客要求我这人头的印鉴证明交给他,授权给他们处理,投资客会找《律师见证》,
日后案件有问题投资客说会完全负责,而且他可针对此凶宅案件开个人本票。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按照投资客的方式处理,那么我会承担什么风险?
2. 我该如何保障自己?
3. 找律师见证,意义何在?
(我的疑问是:再怎么样的律师见证,法律责任不都是由授权人去承担的吗?)
作者:
brigand (å°ç£åŠ æ²¹)
2016-05-31 03:19:00实价课税叫你这个人头担?你这个人头当的真没价值.....你只是个人头,怎么感觉起来,你要担所有的责任?他们拍拍屁股就走人,你这个人头到底可以赚多少?先叫投资客把你该赚的部位会到你的户头,实价课税的金额
作者:
zxcas (打喷嚏)
2016-05-31 03:24:00可怜的人头,你有想过凶宅被发现后买方退回你去那找钱买回吗?
作者:
brigand (å°ç£åŠ æ²¹)
2016-05-31 03:25:00也全部先汇进来,律师找自己信任的,不要相信他们找的另外,投资客到底是买方还是卖方,一下是买方,一下是卖方顺便叫现在要买房子的人写一份自愿购买凶宅同意书
作者:
zeroxod (开心过好每一天)
2016-05-31 07:53:00人头就人头,收钱办事啊。不爽别人赚太多喔?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6-05-31 07:55:00当人头还上来找拍 也太好笑 又可怜 怎么会相信投资客的人性呢也是啦 因为人头本身就是利字头上一把刀 有赔就乖乖出钱咩 屋主是你缴税是你天经地义
楼主:
ratrat (想念的声音)
2016-05-31 08:24:00[我是原PO] 人头费是7万
作者:
amury (快马加鞭)
2016-05-31 08:32:00原来这就是凶宅的玩法,在这种世况,还有这么大的价差!!!
楼主:
ratrat (想念的声音)
2016-05-31 08:35:00回[zeroxod]:投资客赚多少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事后产生的问题,请zeroxod放对焦点。我当人头只是基于帮助投资客回[phcebus]请你也放对焦点,我的印鉴证明没有交,也还没授权,投资客还没赚,我也还没赔。可是P大讲对一个重点【屋主是你缴税是你天经地义】所以我PO文目的并不是讨拍而是捍卫我对于投资客的信任和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尊重
作者:
reil (REIL)
2016-05-31 09:12:00投资客提出的解决方式听起来都是唬烂你提出的各数字全部兜不起来,建议改正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5-31 09:35:00借人头本来就是要用生命去承担,史上最知名的借人头案例就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5-31 09:36:00是荆轲借樊於期的人头吗?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6-05-31 09:57:00基本上 利益上的事 请不要对"信任"有太大期待
作者: mopigou (mopi) 2016-05-31 09:58:00
连人头都出问题囉,崩崩~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6-05-31 10:01:00特别是投资客这种 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赚钱 也就是钱所以以钱为出发点去想它怎么做对他最有利的方向 自然是你要准备的声明的存证信函记得寄
作者:
DevCPP (西嘉嘉)
2016-05-31 11:02:00叫他把律师的钱省起来,钱直接给你找你信得过的律师?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6-05-31 11:14:006万就有人头用,难怪房虫对管制真的没在怕
凶宅一定会被发现然后你被告连带赔偿拿六万请个好律师
作者:
klash (klash)
2016-05-31 11:55:00印鉴证明有效期限一年,投资客有点笨如果是两年多次买的,适用旧制奢侈税不会有房地合一税吧?多次*打错修改为多前跟你说成交700摆明怕你眼红,实登是银行要看的
作者:
ssiou (科科~~)
2016-05-31 12:45:00人头们应该可以组工会了(已经听到超多人受害了)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6-05-31 12:56:00找个律师吧
作者:
titidog (踢踢狗)
2016-05-31 13:43:00真的应该要建议版主 把一些投机取巧的文章都限制了Y自己明知道 借人头是游走法律边缘的事情 做了还来问后果
作者:
weihsi (希望天天都是好心情)
2016-05-31 13:56:00建议直接找律师咨询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16-05-31 13:58:00UCCU 姆哈哈哈
作者:
seuil ( )
2016-05-31 14:06:00原来免洗人头这么廉价啊 赚那六万背一堆法律责任 金歹赚
作者:
roberthu (Robert Hu)
2016-05-31 14:32:00其实你实价课财交税的金额应该不是500万。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6-05-31 14:44:00先承认你是投资客吧
作者:
zeroxod (开心过好每一天)
2016-05-31 14:45:00当人头就当人头。说什么帮投资客。还不都是有利可做。不要说的自己很伟大啦。出问题才想来讨拍。跟你说直接找律师啦。
才六万...意图使....不实罪,一场官司打下来都不只
弟弟,声誉与品格是最宝贵的资产;无价。希望你以后理在情之前。
作者:
zeroxod (开心过好每一天)
2016-05-31 17:43:00我跟你说,亲兄弟明算帐更何况不是亲兄弟?遇到这种事,走法律最快。再怎么亲,白纸黑字压手印就对了。你这种鸟事,颗颗,遇过听过看过太多了谈到"钱"。讲句不好听的,没什么情面啦
作者:
Boss1983 (No Name)
2016-05-31 18:51:00个人本票不会跳票吗,名下财产早就脱产,加上,你确定他只有你一位人头?我觉得印鉴证明无效这件事情是老天爷给你一个不要再陷下去的的机会,还不好好把握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6-05-31 19:40:00两个层面:1.要使新买家知道是凶宅的情况下买房,刚好最近有一个类似新闻(张淳淳)可以参考,到时被告的人是你。2. 税金的部份,以实价登入为主来科税,要投资客补你差额
作者:
Fuzishan (奶油小文青)
2016-05-31 20:34:00就签借名登记而已啊....而且时点又不是房地和一税的制度,怕屁。
作者: qkqkkkq (疯狂老辉阿) 2016-06-01 00:04:00
人头 也是人 试问 如果人头是你好朋友 版上大大们会怎么想
作者:
rath (高手师傅大师兄救我)
2016-06-01 00:21:00勿作保
会做人头就是想从中得到好处,联合投客做假实价垫高价钱,欺骗买家,现在出事没什么好同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