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民国六十八年的老房子想补登阳台
结果地政跟我说似乎有占到邻地的问题,要先厘清才能补登
https://www.dropbox.com/s/z5m5uucrw8z0afu/2016-05-05%2017.19.51.jpg?dl=0
https://www.dropbox.com/s/asywape71rr9os7/2016-05-05%2017.22.41.jpg?dl=0
建物测量成果图如下
想问各位先进
这样的意思是跟我说这30几年前第一次登记就有问题了吗??
但是誊本也没有注记阿
如果建筑物全体有占用的部分没解决,是不是就不能补登阳台??
如果一定要处理邻地占用的问题,是不是不如装不知道继续用
补登就撤案,也不要补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