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nt (寿喜烧)》之铭言:
: ※ 引述《ntnupejh (cjh)》之铭言:
: : 我个人觉得由民间建商来都更,很多当事人会认为就是都被商人赚走了.....然后..就没
: : 有然后了,当然建商不是慈善事业也要养员工,可是这样一来许多案子也就无法推动,但
: : 是如果由政府直接成立“都更工程营造建设”单位,会不会比较容易推动?
: 公办都更大力赞成
: 但个人建议政府要在各区或乡镇建立公营集合宅。
: 不要用补租金的方式,一定有人想要省这些租金补贴。
: 去租烂烂的房子。
: 把集合宅,当作都更时的中转户,里面搞得像华固新天地一样的内装。
: 让被都更户住得爽,另外也要有大型仓储,让旧家具可以存放。
: 如果让你免费住饭店还不爽都去,去吃屎吧...强制把人拉出来~
: 建议都更大概80% 住户同意就可以干了...
刚在他版看到有人建议觉得很棒就修改了过来
如果都更同意户比例改成依照建筑物年龄递减呢?
20年 100%
30年 95%
40年 80%
50年 60%
60年以上 政府可用公权力强制都更
这样会不会让大家比较愿意一点?
感觉中华民国政府呆呆的
很多罚则或福利 用递增递减制度
就不会搞得一堆人滥用了。
比如看病门诊费 或叫救护车
都可以改成使用越多 自付额递增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