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nupejh (cjh)》之铭言:
: 我个人觉得由民间建商来都更,很多当事人会认为就是都被商人赚走了.....然后..就没
: 有然后了,当然建商不是慈善事业也要养员工,可是这样一来许多案子也就无法推动,但
: 是如果由政府直接成立“都更工程营造建设”单位,会不会比较容易推动?
公办都更大力赞成
但个人建议政府要在各区或乡镇建立公营集合宅。
不要用补租金的方式,一定有人想要省这些租金补贴。
去租烂烂的房子。
把集合宅,当作都更时的中转户,里面搞得像华固新天地一样的内装。
让被都更户住得爽,另外也要有大型仓储,让旧家具可以存放。
如果让你免费住饭店还不爽都去,去吃屎吧...强制把人拉出来~
建议都更大概80% 住户同意就可以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