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之前用我名字在淡水新市镇买了预售屋。
这是我们第一间房子。
当时买在颇高点.考虑之后难卖+不喜欢。倾向不想要了。
为了这间房子,家人意见多,闹得沸沸扬扬的,我整个身心俱疲。
考虑:
1.解约赔15%
2.长辈说: 两成头期款要我们自己付掉,每月房贷他们缴,
房子就先放我名下,未来有换名过户需要,还要我们付赠与税。
犹豫点:a.之后买房无首购优惠利率,还要准备4成自备款。
b.交屋搬进去后,不论有没有付房租,
要看长辈脸色,不爽就会开口叫我们搬家走人。
c.未来要卖掉第一间买别处,时间点&价钱,要看长辈脸色。
3.我们自己买下来:
怕之后卖不出去。或是损失会大于15%
怕长辈又会来干涉。
请问有经验的板友,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