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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帅过头的公司败诉 要赔60万元
时间: Mon Mar 7 00:36:10 2016
本名为黄家进的知名投资客“帅过头”
之前与桃园民众李先生因购买苗栗竹南大埔预售屋之事引发买卖纠纷
遭李先生向苹果日报投诉 (关键字“投资客互咬”)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20/491243/
李先生并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要求帅过头及其所经营之“约瑟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必须给付他90万元
近日法院判决帅过头所经营的约瑟公司须给付李先生60万元
由于判决内容太过冗长(光印出来就有17页)
在此就不把判决内容po出来
小弟花了点时间整理了一下法院判决的内容
约瑟公司被判部分败诉的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
1.李先生并非帅过头或约瑟公司的员工
李先生与约瑟公司间的法律关系是“居间”
由约瑟公司同意委由李先生居间仲介 为约瑟公司推销建案
只要经由李先生介绍而购买建案 并与出卖人(建商)签立正式买卖契约
约瑟先生即应给付李先生每户10万元的居间报酬佣金
2.帅过头或约瑟公司所称“开价即底价”
系针对旗下的业务员 此为内部关系 并无对外拘束力
李先生不受此一“开价即底价”条件之限制
3.约瑟公司与李先生成立上开居间关系的日期是在103年5月12日
而李先生所提出的10件买卖案 除了自己与建商间成立买卖本约的第一户外
其余九户中 有三户是在103年5月12日之前签立的订购单
而李先生又无法证明他在103年5月12日之后
有将这三户解除契约并重新订立契约
所以李先生针对这三户 不能请求每户10万元的佣金
至于剩下来的六户 李先生可以向约瑟公司请求共60万元的佣金
4.约瑟公司赔给诉外人叶小姐的30万元
与李先生无关 应由约瑟公司自行负责
约瑟公司不可以拿这30万元的支出来对李先生主张抵销
此外 判决内容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约瑟公司在本案主张:
“因原告(即李先生)向媒体之爆料行为,造成被告公司(即约瑟公司)损害
,因很多人要求解约,把房屋退回被告公司去卖,导致房屋行情下跌,被告
公司亏损”。
也就是说......
帅过头所经营的约瑟公司自己承认苗栗竹南大埔的房屋行情已经有下跌
至于会下跌多少 可能要问神明或博杯了
不知道帅过头接下来还有多少官司要打
对了 帅过头说要告李先生“背信罪”、“侵占罪”、“加重毁谤罪”和“伪造文书罪”
不晓得到底告了没 好歹也给大家一个交待嘛~~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5-03-07 00:36:00谁?
作者: angelgirl13 (火锅少女13♥) 2015-03-07 00:36:00
帅0老师
作者:
Failiggy (港式烧炭自杀)
2015-03-07 00:37:006楼一个月就不只60了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彻)
2015-03-07 00:37:0060万 又不是60亿
作者:
medama ( )
2015-03-07 00:37:00ㄏㄏ
作者:
kutkin ( )
2015-03-07 00:37:00帅大没机会当台湾川普了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5-03-07 00:38:0060万他的身价不痛不痒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5-03-07 00:38:00才六十万,帅过头不会放在眼里吧
作者: arcc 2015-03-07 00:38:00
帅大:去柜台领钱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5-03-07 00:38:00帅光头还是帅秃头??
作者:
L2N (水蚤)
2015-03-07 00:39:00才赔60 谁不认识炒房大户
作者:
drkkimo (花猫~ 努力工作)
2015-03-07 00:39:00这种小钱
爽啦 那60万是小钱 看它们互咬 房价跌才是最爽的
作者:
fangbr (小肥)
2015-03-07 00:39:00我要ㄘ鸡排
作者:
Salcea (5457)
2015-03-07 00:42:0060亿再补推
作者:
Fireya (☆*"`'*-.,)
2015-03-07 00:43:00可以直接说一下判决案号吗?
作者: antigidu (YaSu) 2015-03-07 00:43:00
炒房奸商
作者: sid300 2015-03-07 00:47:00
台北市卖个一坪还有剩
作者:
jrkb1986 (同学该吃药了喔~)
2015-03-07 00:50:00可以借分享到房屋买卖版吗??
作者: a5648183 (KL YEH) 2015-03-07 00:59:00
好有竞争力
作者:
vivaz (小晏晏)
2015-03-07 01:08:00帅三小
作者: bj45566 2015-03-07 01:12:00
伸判决案号 +1
判决字号:苗栗地院104年诉字370号 可自由转文 不限制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03-07 01:17:00
撑住啊 刘政鸿要回锅了
作者:
skj0225 (KJ)
2016-03-07 10:06:00狗咬狗~爽
看起来就是不承认仲介有效,不给佣金而已,不算戳破什么房产泡沫阴谋啊。
作者:
taieger (Q___Q)
2016-03-07 10:56:00有营养多了 不像有个键盘律师只会把判决文全部贴上来浪费版面
作者:
gracertt (grace)
2016-03-07 12:23:00应该会有人出来哭,它又被霸凌了..........
作者:
xgrass 2016-03-07 13:39:00丢脸耶
作者: hhyde 2016-03-07 14:24:00
ㄈ过头
那篇就是我写的 只是po在数字板而已 taieger该去检查你的眼睛了 真是秀下限没有极限
作者:
taieger (Q___Q)
2016-03-07 14:48:00我有说你是键盘律师吗? 干嘛一直自己玻璃心在说别人战职业?
只敢躲在推文中战职业却不敢承认 敢做不敢当哦 可悲
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16-03-07 15:03:00敢做不敢当 超废
作者:
taieger (Q___Q)
2016-03-07 15:04:00玻璃心碎了 一直觉得别人在战自己 需要推荐心理医生吗? 放心不会是键盘的心理医生
作者:
moocow (void)
2016-03-07 15:23:00帅过投最近都没出来了
有仔细看的人就知道李先生是什么样的人给你方便 非员工也奖10万只要照底价卖即可提高卖价坑两头 有信用吗?
作者: capirex (′・ω・`) 2016-03-07 16:05:00
说好的井喷呢?
作者:
PALLET (阿德)
2016-03-07 16:08:00帅大拉个屎都不只60万了
作者:
amaisar (阿!麦煞)
2016-03-08 00:05:0060...不要侮辱帅大,支持帅大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6-03-08 15:21:00断过头 坑杀炒房学员们十亿以上诶,相较之下这个60万元还真少,,逊毕了啦哈哈
作者:
gracertt (grace)
2016-03-08 21:07:00爽过头还是爽歪歪+笑呵呵的在开直播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