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况说明:
几个月前向永庆委卖一间华厦,两周前仲介回报已达底价,我也同意出售
买家为一个60岁的妇人,买方仲介为住商
随即双方就在永庆签约,并由永庆专任代书处理,买家表示全部现金交易,不需贷款
可是签约当天一成订金买方是签本票,并未有现金入到履保帐户
买家说法是他的钱都在女儿手上,印章也在那边,两天后女儿会处理,
结果五天后,理论上买家需要汇二款加上订金,所以需要汇二成进履保
但履保一直没有入帐,仲介去追的结果,买屋说不清楚理由,反正女儿没汇钱给她
后来仲介透过买家和她女儿连络,结果仲介被买家女儿痛骂一顿,谈话完全没有交集
后续处理:
1.永庆仲介告诉我,他们会和住商谈,请住商尽速处理。
2.个人推测,或许女儿手上已经没钱,所以这笔交易应该成不了,买家手上可能也没钱..
问题请益:
我个人认为依民法§254、260,对方违约在先,催告后还不付款,我应该可以主张解约
而且追偿损害赔偿的权益应不受影响,但代书说解约需要双方合意,这样明知道无法成
交却又无法解约,我的房子不就被卡住了?我该如何主张我的权益呢?麻烦各位先进指
导,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