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97730021 (chiao)》之铭言:
: 想请教各位先进
: 七人所持分房产,本人被委托出售,
: 在签完约隔天也就是12/10代书才通知持分之一人A
: 因欠某银行钱所以房产被限制登记,
: 通知后,小妹我回家去看签约当下的契约书才发现
: 誊本是11/10所请,而房产是在11/18被某银行限制登记的,
: 请问我该怎么去解决这问题,因为A所欠的银行不只有一间
: (共同持有人原先完全不知情),所以家人讨论下原先倾向
: 代A还设定限制登记的银行前后过户,
: 但是期间有7-10天的风险存在,因怕别间A所欠款银行也
: 去限制登记,导致无法顺利完成此笔买卖,故想请教板上先进们
: 我该如何去处理此事,谢谢
抱歉,一直误会原PO是仲介,回一下文希望有些帮助。
内文看来你要帮A还钱,应该算是关系紧密的亲人了。
所以建议你将这件事情当自己的事情处理。(如果不同意就忽略本篇)
欠债一定要处理的,但房产卖掉入袋总是较安心。
我建议可以用数学机率的方式来思考。
签约一成,故违约金约是房价一成(当然这金额有机会谈,可以探一下买方意愿)。
那么,违约金+被查封金额的多寡决定你们处理的方式。
我建议你们在能力范围内作冒险。
如果你们手头"余裕现金"在"违约金+被查封金额"以上,
建议你们去冒这个清偿的风险,当然前提空窗期要尽量压缩在三天内。
这样,就算你们倒楣失败了,至少还撑得住。
这样是值得冒险的。
如果现金不够的话,建议尽早想办法去谈违约金折扣吧,
越早谈成功机会越大。
壮士要断腕,别赔到命都没了。
注:三天不是不可能,但要有人配合加上运气,总之空窗期越短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