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转载非新闻网站之新闻,否则视为广告处理,内文须包含新闻作者及日期)
内文:
金管会昨(24)日发函松绑保险业投资不动产规定,拿掉房价租金比逾35倍须报董事会提
改善计画规定,并对最低收益率认定时程,增订弹性机制,以减轻保险业作业负担,并降
低投资不动产压力。
金管会在今年初修改保险业投资不动产规定,盯上保险业一些房价租金比偏高的不动产投
资标的,要求房价租金比逾35倍的投资标的,须由董事会通过运用效益改善计画。
台湾房价租金比相当高,房价租金比愈高,代表租金成长追不上房价成长的速度,房市泡
沫化的可能性愈高;房价租金比偏高,也显示租金投资报酬率相对偏低。
根据金管会内部设算,如果租金收益率以2.875%计算,房价租金比应在35倍左右。金管会
增订这项逾35倍须提改善计画规定,用意是提醒业者注意收益率太低,资金运用效率。
不过寿险业反映,这项规定订在金管会法规,对业者造成相当大的压力,光是提董事会的
案件就一堆,加重业者作业负担与困扰。
经评估后,昨天修正发布“保险业办理不动产投资有关即时利用并有收益之认定标准及处
理原则”,拿掉35倍规定,将由寿险公会自律规范自行控管。
除此,这次修正也增订,保险业投资不动产最低收益率是否符合标准,可有弹性认定机制
。
金管会官员表示,通常不动产取得日是以登记日为准,不过,因保险业标下一笔不动产,
签订买卖契约日,到办理登记日,可能有一段时间,加上最近几年金管会曾多次提高最低
收益率标准,因此,增订可让业者个案申请核准的弹性方式。
金管会在2012年8月24日将保险业投资不动产最低收益率标准,从1.875%提高到2.125%,
2012年11月19日再提高到2.875%。
举例来说,2012年11月19日前得标签约的一笔不动产,但登记日是在2012年11月19日之后
,在这种情况下,可专案报准适用较早较低的收益率标准。
官员说,会同意2012年11月19日前签约的案件,可弹性个案报准,主要是2012年11月19日
修改规定时,一并将二年内未符规定可展延的规定拿掉,保险业几乎被卡死无法展延。
连结:
http://goo.gl/HzOclP
其他:
竟然都没有人讨论这件事情,
这威力感觉可比降息带给房地产更多利多!
原本台北市要找投报率2.85%就不太可能
拿掉限制只是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