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想请问一下一个都更的问题,
假设甲方:更新后供选配权利价值为21612234元
那么假设他现在想选的房子在15楼42.86坪 然后该户总价为23272780元
(每坪单价为538000元),是不是代表甲方只要再支付23272780-21612234=1660546元呢?
可是我看到合建契约上面写着房屋兴建完毕后地主可分回33.75坪 一样选15楼42.86坪
那如果用坪数去算的话不就不够9.11坪 那么再以每坪单价(都先假设之后不会调高)
538000 x 9.11=4901180 不就还要再支付这么多,跟第一种算法差很多
可以请教一下是以哪一种算法为准呢?由于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看到亲戚的契约
自己上网看了一下再思索,不太晓得要用哪一种方法,感谢各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