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会计师朋友看法,因为不想被认出所以请我代PO:
这篇看下来我倾向N大看法,从内容就看的出来N大对税务实务有一定研究,
很多人只懂法条文字的叙述,无法跟实际情形作勾结,所以会很多疑问,
明明房地合一只针对获利课税,看起来比奢侈税对总价核课轻的多啊?
如果真的是如此,那财政部又为什么要推这新制呢?他们是笨蛋吗?
首先我们来谈谈奢侈税吧,相信大家都听说奢侈税有很大的缺失,形同虚设
不过据我了解,真的了解有何缺失的人并不多,在下来谈谈奢侈税的几个缺失:
1.并无法有效打击短期投资,大家都知道奢侈税期间是两年,并且有自住排除
条款的适用,厉害的投资客只要找些人头,简简单单就可以适用排除条款,就算
找不到人头,出租个两年,两年之后照样垫高价格卖出。
2.错杀无辜路人,因为投资客都非常懂法条,真的会被课到的极少数,反而是买来
自住的人很多人因为其他因素必须卖掉,却因为不懂法律,误触法规,因为奢侈税
是重法,倾家荡产都有可能。
3.赔本卖也GG,少数人还是会遇到短期间赔本卖的问题,可是在奢侈税的网子下,
就算你真的赔钱卖,你还是得再缴一笔巨额税,有欠公平。
因此奢侈税达到的作用只能让投资客比较麻烦,延后出售时间,却无法降低投资客获利
,自然无法阻止投资客退场。(但是阻止新手投资客进场应该是有点效用)
还造成一些明明就没赚钱,还要缴税的社会不公。
再来谈谈新制房地合一,看内容就知道,财政部学到不少教训,缺点几乎都扫光了,
首先想要适用自住的轻税率几乎是不可能,六年的时间太长,很少人头愿意让你用
这么久,再来六年都不能出租,这也是天方夜谭。当然你可以叫你的房客安静点,
别跟国税局打小报告,但又有谁能保证呢?毕竟租金是可以扣抵所得税的阿。
再来就是获利部分,很多人认为可以垫高成本费用,甚至说只要我成本跟卖价一样,
那我就不用缴税了,我只能说真的太傻太天真。
1.如果你是真的赔本卖,那当然就没你的事了,如果市场已经出现大量的赔本卖,
应该也没人会来吵房价问题了。
2.乖乖报成本,赚多少报多少,看期间缴纳获利20%~45%。很公平,有赚钱就缴税,
但是这样一来相信很多人就会开始考虑划不划算了,毕竟投资客看房找房也是要花心力
,赚钱不是只有一个通道,会开始寻其他方法。觉得有利的投资客自然还是会留下,
觉得不划算的就退场,房价开始走向正常,是涨是跌我不知道,但是至少市场炒房
资金缩水是自然,房地合一税制上路前获利几乎不课税(只有几乎可以忽财产交易税),
上路后需缴纳20%-45%,若跟你说这两者没差,你相信吗?
3.虚报成本费用。我不建议这么做,这是最危险的,只垫高一点点可能还好,
一旦超过某个标准,马上就会被当作重点查核对象,别妄想被查核后还可以
安然度过。资金证明、工程厂商供述,都不是一般人可以应付的,
这说不定还有刑责问题,有多少投资客愿意冒这风险呢?
另外C大你居然说出8%买发票.....这是有刑责问题的,你是安逸生活过腻?
还是想害你家公司倒闭?一旦税务机关看到,这可是没完没了
总之,以目前而已,我认为房地合一对投资客必定会造成某一程度的退场,
而剩下的投资客以及建商、自住者,会对现在的房价做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