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开头先说明,是我想要占用公共空间,希望请教"实务上"的状况。
我知道大家一定会嘘我,但我的状况和一般案例有点不同,希望在此和大家请教。
我买的建案在台中,是一层三户的建案,电梯出来分左右两边,
右边是一户60坪,左边两间各30坪。
我选择的是左边两间想左右打通,共用一面墙各30坪。
我如果想在所谓的小公的地方摆放一张穿鞋椅,该怎么做?
以下是几个条件
1. 摆放的地方,从电梯出来完全看不到。
2. 经理询问过,那个位置没有档到任何安全设施(排气窗)。
3. 即使从对方家的视线看也看不到椅子,顶多看到有人坐着的姿势。
我想问,理论上我是违法没错,但实务上如果我照坪数给我邻居钱可以解决吗?
希望大家能给小弟一些实务上的经验谈,很感谢大家看完文章 <(_ _)>